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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珂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广东省 - 东莞市 - 清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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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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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东莞市珂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C292塑料制品业 -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项目地址:
置业路2号1号楼201室
项目总投资:
99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6 万
环评审批编号:
东环建〔2024〕1726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4-03-13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MA576H8M-2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8-31
验收结束日期:
2024-10-11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MA52BWCE-6
验收意见名称:
20241015153215624_附件1:东莞市珂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1015153315076_附件2:东莞市珂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环评互联网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4-06-12
营业单位代码:
MA5338TF-4
营业单位名称:
东莞市珂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53
行业名称:
塑料制品业
最终行业代码:
C2929
最终行业名称: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站 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引至东莞市清溪厦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石马河。 生活污水中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达标
2 注塑成型、挤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注塑成型、挤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注塑成型、挤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注塑成型、挤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达标
3 水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 水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 水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 水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 达标
4 破碎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 破碎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 破碎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 破碎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经处理后的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注塑成型、烘料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4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注塑成型、烘料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处理后的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达标
2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经处理后的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处理后的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达标
3 水喷淋装置 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达标
4 注塑成型、烘料、挤出工序无组织排放 注塑成型、烘料、挤出工序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注塑成型、烘料、挤出工序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注塑成型、烘料、挤出工序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达标
5 碎料、混料、机加工工序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碎料、混料、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碎料、混料、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合理布局、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生产设备、机械通风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减震等措施,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 生产过程及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HW49),废空压机油(HW08)、废空压机油桶(HW08)、废火花机油(HW08)、废火花机油桶(HW08)、废润滑油(HW08)、废润滑油桶(HW08)、废切削液(HW09)、废切削液桶(HW09)、含油金属碎屑(HW09)经收集后均交予广东粤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YL2024-F0208,资质编号:4419000026)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做到可防流失、防渗漏、地面硬化等,贮存场所外部挂有危险废物警示牌,内部墙面均贴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牌,并挂有危险废物台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和次品、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予东莞市绿洁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奕橡塑(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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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和鑫盛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广东省 - 东莞市 - 清溪镇

东莞莞耀硅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 - 东莞市 - 清溪镇

东莞市珂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行业: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地区:广东省 - 东莞市 - 清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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