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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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 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振机研磨废水经自行压滤预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排入园区污水站纳管排放;冲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水喷淋废水收集后纳入园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纳管排放,送临海市南洋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生活污水排口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浓度及pH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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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气罩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 |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单位非甲排放量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 | 达标 |
2 | 布袋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磨水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磨水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达标 |
3 | 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排放限值 | 涂装废气经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涂装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乙酸丁酯、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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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限值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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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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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固废收集后分类贮存并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资料档案;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控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 |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磨水口废料、废研磨石、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集尘灰、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抹布及废手套、压滤污泥、塑料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对照环评,项目产生的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抹布及废手套为危险固废,其他为一般固废。将危险固废堆积场和一般固废分区。企业在厂区4F设置约20m2的危险固废贮存间,危废贮存间做到防雨防渗漏,并规范标识。企业已与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合同》,企业产生的危险固废(包括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抹布及废手套等)委托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磨水口废料、废研磨石、塑料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压滤污泥、集尘灰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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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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