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化粪池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再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平阳县萧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冷却水、超声波清洗水定期添加不外排。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冷却水和超声波清洗水仅定期添加,不外排,本项目引用平阳县萧江污水处理厂排入环境中的在线排放数据,本次验收不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 | 2024年01月25日至26日,平阳县萧江污水处理厂的出水pH值范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一级A标准;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日均值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高空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本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产生熔融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熔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01月25日至26日),南侧厂房熔融废气排放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减震基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本项目的噪声由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的振动、摩擦和撞击等引起的机械噪声。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采用隔声效果良好的实体墙、隔声玻璃,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01月25日至26日),四周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渣和槽渣、废包装袋经、废过滤板和喷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导热油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碳渣和槽渣、废包装袋和废过滤板和喷头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收集后出售相关废物回收企业与私人,回收综合利用;贮存过程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包装桶和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已经与平阳海晟华睿环保有限公司小微平台签订了危废委托处置服务合同。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