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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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出水依托已建顺北油田五号联合站内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本项目截至目前未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后期若有则用罐车拉运至顺北油气田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回注地层 | 采出水依托已建顺北油田五号联合站内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本项目截至目前未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后期若有则用罐车拉运至顺北油气田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顺北油田五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出口废水污染物中悬浮固体含量最大日均浓度值为32.25mg/L,含油量最大日均浓度值为0.339mg/L;顺北油气田绿色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出口废水污染物中悬浮固体含量最大日均浓度值为5.5mg/L,含油量最大日均浓度值为0.105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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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采取油气计量及集输全密闭流程,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紧急切断油、气源,实施关井;对油气集输管线,各站场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从源头最大限度的减少泄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5.9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 本项目采取油气计量及集输全密闭流程,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紧急切断油、气源,实施关井;对油气集输管线,各站场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从源头最大限度的减少泄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顺北评3CH井井场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上风向最大排放浓度值为1.06mg/m3,下方向最大排放浓度值为1.25mg/m3,均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5.9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H2S均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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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运营期井场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本项目运营期井场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顺北评3CH井井场厂界昼间噪声值为37~38dB(A)、夜间噪声值为36~37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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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井场内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均须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须在运营期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 井场内采油树区域一般防渗区均为水泥硬化地面防渗,简单防渗区铺垫了戈壁石料,项目管线均依托原有,采油四厂建立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了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了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本次验收根据地下水流向及周边已有地下水井,对项目区上游、侧游、下游地下水开展了质量监测,未发现异常。 | |
2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全部回填至挖方处或回填至周边低洼场地;钻井期磺化水基泥浆在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拉运至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的废液系统处置,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废机油、废防渗膜、废包装材料等现场收集,规范贮存于现场危废暂存间内,依托有资质转运及处置单位定期转移、合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有资质生活垃圾填埋场拉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油泥(砂)、含油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理;落地油100%回收,回收后的落地原油拉运至联合站卸油罐,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钻井废弃泥浆、岩屑、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含油废物(废防渗膜、废包装材料)等。(2)钻井过程中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分离”分离岩屑后,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3)本项目钻井过程中使用的钻井液为磺化水基泥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产生的岩屑、废弃泥浆经“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进行固液分离,液相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置;分离后的固相处理经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限值要求,并按照《关于含油污泥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20号)由油田工程服务中心负责清运,在油田区域内利用,用于铺垫井场、道路等。(4)顺北评3CH井钻井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在井场集中收集后,由钻井施工单位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委托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集中定期清运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建筑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在井场集中收集后,由钻井单位委托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定期清运至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5)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采用废油罐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由钻井施工单位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委托具有含油废物处置资质的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6)本项目完井后,由钻井施工单位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委托胜利油田同邦石油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钻后治理,对井场残留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处置,做到了“工完,料尽,场地清”。(7)油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含油废物由采油四厂委托沙雅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根据现场调查,截至目前未产生。(8)油井采油(气)树的阀门、法兰等处非正常及事故状态下的泄露、管线破损产生的落地原油由回收罐回收后拉运至顺北油田五号联合站卸油罐,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井下作业由建设单位采用带罐(车)作业,作业范围地表铺设防渗膜,做到原油100%不落地。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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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全部回填至挖方处或回填至周边低洼场地;钻井期磺化水基泥浆在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拉运至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的废液系统处置,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废机油、废防渗膜、废包装材料等现场收集,规范贮存于现场危废暂存间内,依托有资质转运及处置单位定期转移、合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有资质生活垃圾填埋场拉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油泥(砂)、含油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理;落地油100%回收,回收后的落地原油拉运至联合站卸油罐,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钻井废弃泥浆、岩屑、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含油废物(废防渗膜、废包装材料)等。(2)钻井过程中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分离”分离岩屑后,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3)本项目钻井过程中使用的钻井液为磺化水基泥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产生的岩屑、废弃泥浆经“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进行固液分离,液相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置;分离后的固相处理经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限值要求,并按照《关于含油污泥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20号)由油田工程服务中心负责清运,在油田区域内利用,用于铺垫井场、道路等。(4)顺北评3CH井钻井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在井场集中收集后,由钻井施工单位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委托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集中定期清运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建筑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在井场集中收集后,由钻井单位委托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定期清运至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5)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采用废油罐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由钻井施工单位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委托具有含油废物处置资质的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6)本项目完井后,由钻井施工单位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委托胜利油田同邦石油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钻后治理,对井场残留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处置,做到了“工完,料尽,场地清”。(7)油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含油废物由采油四厂委托沙雅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根据现场调查,截至目前未产生。(8)油井采油(气)树的阀门、法兰等处非正常及事故状态下的泄露、管线破损产生的落地原油由回收罐回收后拉运至顺北油田五号联合站卸油罐,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井下作业由建设单位采用带罐(车)作业,作业范围地表铺设防渗膜,做到原油100%不落地。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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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要做到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提高施工效率,做到挖填方平衡,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惊扰、猎杀野生动物。本项目占地主要为沙漠,对井场永久性占地进行地面硬化,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在井场周边修建草方格。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和路线,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施工作业范围,采用拉设彩条方式限定运输车辆行驶范围。 |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施工人员及各种施工车辆、设备按照规定操作,施工车辆利用已有的油田道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破坏土地及道路设施,未发现车辆乱碾乱压情况,井场周边植被无扰动迹象,防止了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扩大。(2)施工过程均划定了施工作业范围,依托老井场,在井场范围内进行侧钻施工,不新增占地面积,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井场施工材料堆放在现有井场范围内,现有井场地面已平整、压实,无需土方开挖、回填等动土施工作业,因此基本无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同时井场周边主要为荒漠戈壁,不是流动沙漠地带,零星分布灌木丛包,无需铺设草方格,依托已建管道的管垄上方已铺设有草方格。(3)按照职工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了健康安全环保培训,加强了员工环保意识,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乱砍滥伐、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施工过程所造成的植被破坏,保护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提高了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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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钻井井喷过程环境污染事件进行风险评价,做好单位应急预案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钻井单位编制了《顺北评3CH井钻井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沙雅县分局(原沙雅县环保局)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为:652924-2023-019),根据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落实了环评阶段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钻井井喷过程及H2S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了风险评价,钻井期间定期进行了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完善,根据走访及现场调查可知,本工程在勘探期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四厂编制了《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四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沙雅县分局完成了修编备案(备案号:652924-2023-011-M),能包含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环境风险分析、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以及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培训与演练、奖惩、应急保障、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物资调查。采油四厂每半年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主要是针对环境、安全、消防、反恐,以对应事故状况下的污染物排放,并每年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各项相关制度,在各个生产装置进行实际演练,切实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严格落实了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操作规程,加强自控管理,做好运行记录,防井喷、防管道泄漏措施,避免了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对本项目周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了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根据走访及现场调查可知,本项目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