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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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中B级标准要求 | 项目劳动定员从原有劳动人员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产生环节主要是部分压榨白水、排渣水。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5393t/a,投产后,污泥挤压水的排放量减少14024t/a,被替代的原有特白书写纸和布纹铜项目废水排放量为32023t/a,合计以新带老削减量为46047t/a。因此本项目可减少全厂废水及其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浆水平衡及水平衡,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可继续回用于生产,满足生产中水质和水量要求,其余废水排入荣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 pH监测结果范围为7.52~7.65,其余各项监测结果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92mg/L,氨氮2.99mg/L,悬浮物6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3.2mg/L,总磷0.35mg/L,总氮5.4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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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除味剂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项目用汽全部来自荣成市热电厂,不涉及锅炉废气的问题,生产过程中也不产生工艺废气。厂区设有污水处理站,可能产生少量恶臭气体,其主要污染物是H2S、NH3等,项目利用污水处理站造纸浆渣(白泥)和白水进行生产,白泥现产现用,有利于减轻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生。 | 无组织废气氨厂界浓度最大值为0.238 mg/m3,硫化氢厂界浓度最大值为0.030 mg/m3,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6(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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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震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本项目主要产生噪声设备有水力碎浆机、压力筛、圆网成型器、除砂器、各种泵类及各种风机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 东、西、南、北厂界噪声昼间噪声在56~58dB(A),夜间在42~44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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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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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浆板机及水彩机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损纸)须全部碎解回用,污水处理站污泥须全部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并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要求,完善规范现有危险废物暂存车间,高标准做好防渗、防泄漏等防范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项目劳动定员从原有工程调配,不新增生活垃圾,浆板机生产时产生不合格板(损纸)及水彩机生产时产生不合格水彩纸(损纸)随时碎解回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全部回用于生产,因此无一般固废产生;危险固废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厂内设备每年需要更换一次润滑油,由润滑油供应厂家派专人替换,本厂不产生废油桶或其他废润滑油容器,废弃含油抹布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处理,暂存于危废库,由烟台龙门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转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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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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