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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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无 | 化粪池 | 无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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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器,低氮燃烧器采用燃料分级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处理,导热油炉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防水涂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表1燃气锅炉;《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 | 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防水涂料生产线水性涂料上料口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经袋式除尘器+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末涂料上料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导热油炉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浓度、折算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1.6mg/m3、1.75mg/m3、2.66×10-3kg/h;氮氧化物实测浓度、折算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18.5mg/m3、20.5mg/m3、0.0308kg/h;二氧化硫未检出;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表1燃气锅炉(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 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0 mg/m3)的要求;粉状涂料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7.5mg/m3、0.0336kg/h,水性涂料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4.3mg/m3、0.0205kg/h,均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 mg/m3);水性涂料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2.1mg/m3、0.0101kg/h,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 mg/m3)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排放口建议排放浓度的要求(非甲烷总烃≤80 mg/m3,去除效率≥70%,其他行业)。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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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隔声、降噪 | 四周厂界噪声昼间范围值为51~53dB(A),夜间范围值为42~4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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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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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 | 《报告表》提出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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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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