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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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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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 | 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排放要求。 | 本项目磨粉工序、配料混合工序(座砖、不定形产品、冶金用预制品)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由15m高排气筒(1#)排放;项目磨粉工序及配料混合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加强管理、加强通风。 | 2023年10月26-28日对1#排气筒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监测 | 达标 |
2 | 比例调节燃烧器(低氮燃烧技术) | 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燃烧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泰州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指导意见》中排放浓度低于50mg/m3的要求。 | 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烧废气由15m高排气筒(2#~6#)排放 | 2024年4月7-8日对2#~6#排气筒天然气燃烧废气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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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侧居民区噪声达到2类标准 | 本期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的降噪措施。 | 2023年10月26-28日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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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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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本项目不合格产品、集尘灰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集尘灰、原辅料包装物、废活性炭。其中不合格品、集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即产即用,不在厂内贮存;本项目外购矾土、刚玉、莫来石、泡花碱等所有原辅料,其包装物(含包装袋、包装桶)均由原辅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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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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