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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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建一套污水处理设施 | 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自建一套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0m3/d | 连续两天,每天四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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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 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实验室废气设5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和5根排气筒(高度为22m、22m、22m、22m、18.7m),污水处理设施臭气设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和1根排气筒(高度为18m) | 连续两天,每天三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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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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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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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医疗废物先使用高压灭菌处理,所有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交有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机构无害化处置。 | 废包装回收外售、超纯水和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废滤芯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处置;新风系统初中高效过滤器产生的废滤芯和生活垃圾由区环卫系统统一处理;废小鼠组织样品(HW01)灭活后暂存于新建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的冰柜内;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HW49)统一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其中可能涉活性的危险废物(可能沾染小鼠组织的废一次性耗材HW01)经高压灭菌锅高温高压灭活后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HW49)定期交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清运处置,医疗废物(HW01)定期交由北京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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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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