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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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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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车间注塑、挤出、破碎工序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排放浓度≤60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58%),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标准要求(排放浓度≤20mg/m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排放浓度≤2000(无量纲))。 | 塑料制品注塑废气、挤出废气分别经设备上方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破碎废气经设备上方带软帘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治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1车间注塑、挤出、破碎工序处理设施后DA002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4.55mg/m3,颗粒物未检出,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1122(无量纲)。 | 达标 |
2 | 2车间注塑、挤出、破碎工序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排放浓度≤60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61%);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标准要求(排放浓度≤20mg/m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排放浓度≤2000(无量纲))。 | 塑料制品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带软帘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破碎废气经设备上方带软帘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治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2车间注塑、挤出、破碎工序处理设施后DA001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4.91mg/m3,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1.4mg/m3,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1122(无量纲)。 | 达标 |
3 | 吹塑、挤出工序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排放浓度≤60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60%);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排放浓度≤2000(无量纲))。 | 塑料制品挤出废气分别经设备上方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3车间吹塑、挤出工序处理设施后DA004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4.04mg/m3,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1122(无量纲)。 | 达标 |
4 | 挤出、破碎工序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排放浓度≤60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61%3);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标准要求(排放浓度≤20mg/m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排放浓度≤2000(无量纲))。 | 塑料制品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带软帘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破碎废气经设备上方带软帘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治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4车间挤出、破碎工序处理设施后DA003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4.37mg/m3,颗粒物未检出,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1122(无量纲)。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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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昼间:≤65 dB(A)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 经检测,该项目2024年04月06日、07日监测期间,该公司企业南、北厂界昼间环境噪声值范围54-60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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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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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固废为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机加工塑料制品产生的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其他塑料制品产生的不合格品、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本项目主要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 (1)一般固废 2车间、1车间挤出产品、1车间注塑产品、1车间机加工产品、4车间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废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1车间机加工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3车间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废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 (2)危险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产生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置。 (3)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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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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