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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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等级中的较严值 | 三级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外排污染物中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及动植物油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等级中的较严值 | 达标 |
2 | 自建废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相关标准 | 调节+混凝沉淀+A2O2+MBR+超滤处理(+反渗透,回用处理系统) | 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污染物中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及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监测结果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相关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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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治理设施 | 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II时段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及《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排放限值要求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的表2排放标准值 | 吸收净化塔+生物洗涤塔 | 项目产生的电泳、喷漆、固化废气及烘干炉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由“吸收净化塔+生物洗涤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污染物中颗粒物、SO2、NOX及烟气黑度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及《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排放限值要求的较严值,VOCs的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的表2排放标准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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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并加强设备保养。 | 厂界四周的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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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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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规范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批复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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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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