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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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预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化粪池预处理设施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2024年2月20日COD、氨氮浓度分别为275mg/m3、12.0mg/m3,2024年2月21日COD、氨氮浓度分别为274mg/m3、11.9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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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收集后通过覆膜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 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收集后通过覆膜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 2号喷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2024年2月20日排放浓度均值为8.1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19kg/h,2024年2月21日排放浓度均值为7.9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19kg/h | 达标 |
2 | 激光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 激光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激光切割机排气筒出口颗粒物2024年2月20日排放浓度均值为6.8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27kg/h,2024年2月21日排放浓度均值为6.5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25kg/h | 达标 |
3 | 焊接、打磨配置1套高效滤芯除尘器,抛丸配置1套袋式除尘器,共用1根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20 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20〕14 号) | 焊接、打磨配置1套高效滤芯除尘器,抛丸配置1套袋式除尘器,共用1根15m排气筒 | 1号焊接磨光抛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2024年2月20日排放浓度均值为6.8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40kg/h,2024年2月21日排放浓度均值为7.0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43kg/h | 达标 |
4 | 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静电油雾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 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表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0kg/h,排放浓度120mg/m3)标准限值,同时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3,同时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19〕49号文)中《洛阳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表面涂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的要求。 | 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静电油雾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 3号烘房排气筒出口颗粒物2024年2月20日排放浓度均值为2.0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10kg/h,2024年2月21日排放浓度均值为1.9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10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2024年2月20日排放浓度均值为13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69kg/h,2024年2月21日排放浓度均值为11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60kg/h;3号烘房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2024年2月20日排放浓度均值为2.56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133kg/h,2024年2月21日排放浓度均值为2.51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132kg/h | 达标 |
5 | 车间密闭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其他行业: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2.0mg/m3限值要求。 | 车间密闭 | 厂界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浓度范围为0.237-0.369mg/m3,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周界浓度范围为0.44-0.57mg/m3,厂界处二氧化硫无组织排放周界浓度范围为0.0214-0.042mg/m3,厂界处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周界浓度范围为0.030-0.042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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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减震、厂房隔声 | 厂区西厂界、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54~57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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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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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市政垃圾填埋厂进行卫生处理;本项目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金属块屑在厂区内设置的一般固废堆场暂存后,定期外售;本项目抛丸过程会产生废铁砂在厂区内设置的一般固废堆场暂存后,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地暂存,定期外售;项目落地废塑粉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地暂存,定期外售;项目使用过程产生废塑粉包装箱在厂区内设置的一般固废堆场暂存后,定期外售。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乳化液于危险废物暂存区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处置。 | 本项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市政垃圾填埋厂进行卫生处理;本项目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金属块屑在厂区内设置的一般固废堆场暂存后,定期外售;本项目抛丸过程会产生废铁砂在厂区内设置的一般固废堆场暂存后,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地暂存,定期外售;项目落地废塑粉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地暂存,定期外售;项目使用过程产生废塑粉包装箱在厂区内设置的一般固废堆场暂存后,定期外售。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乳化液于危险废物暂存区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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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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