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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西采油厂2021-2022年产能建设工程(一期工程)

山东省 - 东营市 - 河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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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桩西采油厂2021-2022年产能建设工程(一期工程)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B071石油开采 - 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地址:
仙河镇、东营港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
410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926 万
环评审批编号:
东环审〔2021〕41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1-08-16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70502MA3CA3Y61N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3-18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4-16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70500864731329X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17005751_验收批复+其他事项说明.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17005751_验收调查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lof.sinopec.com/slof/csr/hjbh/20240318/news_20240318_518922172554.shtml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10-26
营业单位代码:
91370500864731329X
营业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07
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最终行业代码:
B711
最终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油井井口加装了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 油井井口加装了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31套 根据监测结果,运营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应采用低噪音抽油机等措施,减少对距离较近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 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未进行夜间施工。运营期采用低噪声抽油机、基座减振等措施,减少对距离较近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夜间禁止施工。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取表层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时采取表层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2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钻井泥浆为一般固废,外委规范处置。落地油、含油污泥、清罐底泥、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泥浆由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渤海钻井总公司委托胜利油田东兴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奥友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固液分离;固相委托山东滨胜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煜枭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东营市谋广商贸有限公司等综合利用。油泥砂等危废产生后现场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山东天中环保有限公司、滨州市瑞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随产随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落实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钻井泥浆为一般固废,外委规范处置。落地油、含油污泥、清罐底泥、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泥浆由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渤海钻井总公司委托胜利油田东兴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奥友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固液分离;固相委托山东滨胜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煜枭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东营市谋广商贸有限公司等综合利用。油泥砂等危废产生后现场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山东天中环保有限公司、滨州市瑞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随产随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落实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临时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办理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项目临时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合理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已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办理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已恢复。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 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设置永久性标志。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已备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本项目管线近距离周边无居民区。 已落实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

行业:B0711陆地石油开采
地区:山东省 - 东营市 - 河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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