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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批油藏评价井探井工程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大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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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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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2022年第一批油藏评价井探井工程
项目类别: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M74专业技术服务业 - M747地质勘查 - 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肇源县境内
项目总投资:
1574.775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07.04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庆环审〔2022〕209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2-12-13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230607057448623P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8-19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9-14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230607MA1CAGT96A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18142818870_附件2-2022年第一批油藏评价井探井工程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18142918440_附件1-2022年第一批油藏评价井探井工程项目验收调查表.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819nfkIX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2-12-27
营业单位代码:
91230607716675409L
营业单位名称: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99
行业名称:
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含油气资源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最终行业代码:
M7471
最终行业名称:
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环评文件要求: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防渗早厕内,施工结束清掏用作农家肥后,旱厕进行卫生填埋处理。钻井废水、钻井泥浆、岩屑、废射孔液由罐车拉运至大庆洁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产生的压滤水拉运至葡二联合站处理;试油采出液采用抽汲方法采出后直接进入罐车,拉运至葡五联卸油点,中转管输至葡三联脱水站处理,以上废水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并接入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 (1)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应环保措施,加强了员工管理,未将生活污水等污染物倾倒到地表水体中。 (2)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了临时设置的防渗旱厕,施工结束后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用石灰消毒后覆土平整)。 (3)钻井废水、钻井泥浆、岩屑、废射孔液由罐车拉运至大庆洁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产生的压滤水拉运至葡二联合站处理;试油采出液采用抽汲方法采出后直接进入罐车,拉运至葡五联卸油点,中转管输至葡三联脱水站处理,处理后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中“含油量≤8mg/L,悬浮固体含量≤3mg/L,粒径中值≤2μm”规定后回注油层。 (4)葡二联合站和葡五联卸油点站内均设有视频监控系统,污水拉运过程中均建立了台账,接受了视频监管。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环评文件要求:施工期,施工场地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运料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或加盖防尘布,严禁散落。施工场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了及时洒水抑尘、设置挡风板、运输车辆采取了封盖等措施,避免了材料的洒落,降低了风刮起的粉尘; (2)施工场地设置了围挡,建材、物料进行了定点堆放,设置了挡风板、物料上覆遮盖了材料,同时采取了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 (3)根据走访调查,项目在大风天气暂停了施工作业,控制车辆车速,减少了扬尘的产生,本项目建设期间未出现扬尘扰民投诉事件,符合环评提出的要求。 (4)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5)本项目试油伴生气直接随试油产液进入拉油罐车中,井场伴生气采用试油设备配套放喷管设施点火燃烧,放喷管高8m,对区域空气环境及环保目标的影响较小。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环评文件要求: 施工期,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时间。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和走访调查,本项目除钻井期外,地面工程建设均在昼间施工,没有在夜间进行施工; (2)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保持在最佳运行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 (3)钻井时期设备合理布局,将柴油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在活动板房内,排气管安装消声器、泥浆泵安装减震垫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未出现噪声扰民投诉事件。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评文件要求: 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柴油罐区、危废暂存专用钢制桶、钻井液材料房为重点防渗区,地面结构层下铺设2mm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要求。试油作业期间铺设2mm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布,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要求。井场设置的临时旱厕、其他材料房、机修修理房为一般防渗区,地面结构层下铺设1.5mm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要求。钻井井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平整夯实等措施,进行简单防渗。 经调查,本项目加强了生态保护工作,落实了报告中提到的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的分区防渗措施要求,施工期间没有发生油水泄漏事故。 (1)重点防渗区:柴油罐区、危废暂存专用钢制桶、钻井液材料房为重点防渗区,地面结构层下铺设2mm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要求。试油作业期间铺设2mm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布,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要求。 (2)一般防渗区:井场设置的临时旱厕、其他材料房、机修修理房为一般防渗区,地面结构层下铺设1.5mm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要求。 (3)简单防渗区:钻井井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平整夯实等措施,进行简单防渗。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评文件要求: (1)本工程在钻井过程中废弃钻井液、钻井岩屑、废射孔液暂存于井场钢制泥浆槽中,由罐车拉运至大庆洁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压滤液由罐车送往采油七厂葡五联含油污水站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后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中“含油量≤8mg/L,悬浮固体含量≤3mg/L,粒径中值≤2μm”规定后回注油层。处理压滤后产生的泥饼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准后用于铺垫油田通井路。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工人运至肇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本工程产生的废弃包装袋主要为膨润土、纯碱、重晶石粉使用后的废弃袋,非含油防渗布主要为井场防渗处理产生,以上废弃包装袋和非含油防渗布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拉运至第七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 (3)本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弃KOH包装袋、试油阶段产生的含油防渗布和落地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KOH包装袋属于HW49其他废物,危险废物编号为900-041-49,含油防渗布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编号为900-249-08,KOH包装袋和含油防渗布置于加盖钢制桶内,暂存于KOH材料房内,由施工单位委托资质单位处理;落地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071-001-08,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葡萄花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拉运至大庆油田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七厂污泥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3104-2022)中表1中各项污染控制指标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 审批文件要求: 施工期,项目钻井过程采用环保型水基钻井液,钻井废弃泥浆为水基钻井泥浆,拉运至大庆洁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泥饼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后用于铺垫采油七厂通井路。本项目钻井过程产生的废膨润土、纯碱包装袋、非含油废防渗布均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拉运至第七采油厂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工人拉运至肇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就近拉运至大同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废KOH包装袋(HW49)、含油废防渗布(HW08)属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落地油(HW08)拉运至葡萄花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拉运至大庆油田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七厂污泥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3104-2022)要求后,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 (1)施工过程中井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拉运至肇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卫生填埋; (2)本工程在钻井过程中使用水基钻井液,产生的废弃钻井液、钻井岩屑、废射孔液暂存于井场钢制泥浆槽中,由罐车拉运至大庆洁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压滤液由罐车送往采油七厂葡五联含油污水站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后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中“含油量≤8mg/L,悬浮固体含量≤3mg/L,粒径中值≤2μm”规定后回注油层。处理压滤后产生的泥饼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准后用于铺垫油田通井路。 (3)本工程产生的膨润土、纯碱、重晶石粉使用后的废弃袋,非含油防渗布主要为井场防渗处理产生,以上废弃包装袋和非含油防渗布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拉运至第七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 (4)本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为试油阶段产生的含油防渗布和落地油(没有产生KOH包装袋),含油防渗布置于加盖钢制桶内,暂存于废弃钻井液材料房内,委托大庆市庆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落地油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葡萄花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拉运至大庆市庆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3104-2022)要求后,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通井路及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评文件要求: 施工期,加强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施工活动控制在占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不打乱图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之外的植被。施工前将井场临时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表层土分层单独堆放至井场临时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剥离临时堆放区,用防尘网遮盖,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并设置挡土墙,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表土及植被。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和现场走访调查,本项目钻井时钻机安装了防喷器,钻井过程中未发生井喷等事故; (2)施工过程中保护土地资源,不打乱土层,以便尽快回复土地原貌。 (3)制定了施工防范预案,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没有践踏、碾压施工区域范围外的植被。 (4)严格控制施工期的污染物排放,加强科学管理,没有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5)施工前将井场临时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表层土分层单独堆放至井场临时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剥离临时堆放区,并覆盖了防尘网,设置了挡土墙,防止水土流失。 (6)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已经恢复了被破坏的地表形态,平整了井场临时占地的作业现场,改善了土壤及植被恢复条件。调查阶段耕地已经复耕、草地植被恢复良好,可见施工期对生态影响可控。 (7)项目选址无法避让黑土地。工程总占地面积为2.7hm2,永久占地0.36hm2(其中耕地0.24hm2(基本农田0.24hm2)、草地(非基本草原)0.12hm2);临时占地恢复面积2.34hm2(其中耕地1.517hm2(基本农田1.517hm2)、草地(非基本草原)0.823hm2)。本项目在施工前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取得了用地审批。本工程尽可能减少了黑土地的占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占用的耕地,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按照省的规定缴纳了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评文件要求: 通过对本区块工程的环境风险分析可知,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风险是井喷和井管泄漏、套管破损、火灾爆炸等,对区域内的地下水环境和生态环境有潜在危害性。在工程采取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可以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和事故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审批文件要求 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执行《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管理措施,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定期检查与维护。制定操作规程、操作手册、应急操作规程,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在开工建设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大庆市大同和肇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1)在钻井施工时,制定出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避免因严重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 (2)日常监督、隐患整改、事故发生、操作失误等各项安全行为都有记录和建立档案规定。对相应的各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包括在制订的应急操作规程中应说明发生井喷、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采取的具体操作步骤,规定抢修进度,限制事故的影响,人员责任等问题。 (3)钻井期间严格执行《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应急操作规程,在规程中应说明发生井喷、火灾爆炸时应采取的操作步骤,规定抢修进度,限制事故的影响,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 (4)操作人员每周进行安全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识别事故发生前的异常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建设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大庆市大同区和肇源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应急响应机构,配备快捷的交通通讯工具,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6)本工程为探井工程,目前钻探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预案中应急救援任务和目标、原则、组织机构、应急救援职责、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处置、应急响应和处置、应急措施以及应急救援值班电话和联络电话,充分保证了项目发生的风险事故得到及时救援和处理,降低了环境风险的危害,能够满足应急要求。 已落实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地区: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让胡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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