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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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新市工业园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 | 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博望高新区新市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 | /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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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热处理废气设施排放口DA001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 本项目热处理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等离子净化器+一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 委托合肥紫实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8.8-2024.8.9对项目废气进行了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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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基础减振动、隔声吸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设备基础减振动、隔声吸声降噪措施 | 委托合肥紫实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8.8-2024.8.9对项目噪声进行了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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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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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必须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备案管理制度,严禁企业擅自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其它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 | 一般固废库位于厂房东北侧,占地面积约4m2,危险废物暂存库位于厂房东北侧,占地面积约8m2,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已经与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建设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规定要求。厂内危废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标准执行,已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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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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