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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总产大理石板材40万平方米项目

福建省 - 泉州市 - 南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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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32建筑用石加工
吴水艺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年总产大理石板材40万平方米项目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C303砖瓦_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C3032建筑用石加工
项目地址:
水头镇曾庄村前园166号(永泉山生态科技园区)
项目总投资:
293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3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泉南环评〔2023〕表228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3-11-21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50583MA2XPHNY89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8-26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9-23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50583MA32DF8X7A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26083626731_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26083626142_福建省南安市汉艺石材有限公司年总产大理石板材40万平方米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fjhb.org/yanshou/33380.html
调试开始日期:
2024-06-01
调试结束日期:
2024-07-31
竣工日期:
2024-06-01
营业单位代码:
91350583MA32DF8X7A
营业单位名称:
福建省南安市汉艺石材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56
行业名称: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3032
最终行业名称:
C3032-建筑用石加工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依托厂区内化粪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作物标准 项目依托厂区内化粪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因此,本次验收监测未对项目生活污水进行检测。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配套符合技术表准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规范化排放口建设,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排放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污染物排放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厂区内监控点及表4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目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喷淋法,产生的粉尘被水力捕集后进入沉淀池,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粉尘主要来源于污泥运输车泄漏的污泥经晒干后遇风吹而产生的扬尘,生产过程中水喷淋时溅出的少量含泥废水经晒干后遇风吹而产生的扬尘,以及成品与原辅材料表面、设备与车间地面的积尘因风吹而产生的扬尘。项目烘干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及不饱和聚酯树脂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DA001)的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1出口非甲烷总烃平均实测排放浓度两天分别为:4.42mg/m3 、4.61mg/m3 ;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3-2018)表1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标准限值。排气筒(DA001)出口中二氧化硫、当氧化物、颗粒物的平均排放浓度两天均低于检出限,均符合《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 10号)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项目烘干线年平均运行2400小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年产4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2286t/a,符合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指标0.5120t/a);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监测浓度均低于检出限,符合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为0.0647t/a,氮氧化物为0.0970t/a。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两日中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613mg/m3、0.628mg/m3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两日中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73mg/m3、0.70mg/m3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3-2018)表4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两日中的平均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34mg/m3、1.38mg/m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的最大值分别为1.42mg/m3、1.43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合理布局,采用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昼间:65dB(A)),其中厂界西侧临前园村,执行2类标准(昼间:60dB(A)), 前园村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运营期间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及加装减震垫等措施,来减小噪声排放。项目夜间不生产,无夜间生产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检测值在62.2-63.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其中厂界西侧昼间噪声检测值在58.3-58.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厂界西侧前园村敏感点昼间噪声检测值在56.5-58.1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夜间噪声无需检测。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规范设置固废收集、贮存场所,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生活垃圾及时妥善处置;生产固废集中收集,综合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项目在厂区内西南侧设置了15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区,生产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裕宏边料有限公司回收再利用;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南安市全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转运处置;网布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生活垃圾由设置在厂区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厂区中部设置了5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胶水空桶集中收集后存放与危废暂存间,由厦门是博钧工贸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活性炭净化装置刚投入使用,尚无废活性炭产生,今后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待暂存到一定数量后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相关项目

福建省南安市汉艺石材有限公司

行业:C3032建筑用石加工
地区:福建省 - 泉州市 - 南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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