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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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抚州市东乡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建成 | 每天4次,连续监测2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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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已建成 | 每天3次,连续监测2天 | 达标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成 | 每天3次,连续监测2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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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声、隔声、减振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已建成 | 每天昼夜各1次,连续监测2天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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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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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应定期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办理转运手续;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在贮存过程中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 技改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包括不合格矿石、布袋除尘灰、污泥、废布袋;其中不合格矿石、布袋除尘灰、污泥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 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及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含油抹布全过程豁免管理,暂存分类垃圾箱,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暂存分类垃圾箱,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废处置妥当。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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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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