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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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高安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引至高安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 项目废水中的pH、CODCr、BOD5、SS、动植物油、氨氮、总磷均满足高安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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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吸附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 | 1#线吹膜、拉伸废气经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外排。未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为0.5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 1 和表 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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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安装减振垫、消声器基础减振、建筑隔音、选用隔音材料、距离衰减 | 厂界东南、厂界西南、厂界西北及厂界东北 4 个监测点两天中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两天中昼间声级范围为52dB-54dB,夜间声级范围为43dB-44dB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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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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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资源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存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要求分类存储,存储场所做好防雨防渗防风等。 | 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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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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