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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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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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气治理措施 |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 钻井期间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钻井作业时燃料燃烧废气、事故放喷气及施工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汽车使用的是合格油品,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钻井过程中,无事故发生,不产生事故放喷废气。施工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车辆遮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经检测,验收监测期间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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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 柴油发电机安装隔振垫,钻机、振动筛安装隔振垫,钻井泵加衬弹性垫料;运输车辆沿固定路线行驶,尽量减少鸣笛;施工现场布局合理,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施工机械,以防止局部声级过高。 | 验收监测期间雄英4井场周界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2类排放限值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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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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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钻井期水基泥浆及岩屑经“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进行固液分离,非磺化岩屑经检测达标后,运至其他区域的非敏感油田区作为井场、道路铺垫,磺化岩屑转运至克拉苏钻试修环保站处置。落地原油、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非磺化废弃泥浆岩屑在岩屑池暂存,干化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后综合利用;废弃磺化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收集后暂存于地罐中,运输至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英买力环保站)和北京伟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伟创力环保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钻井期间产生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烧碱包装袋、废机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废齿轮油、沾油废物拉运至新疆鑫鸿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钻井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库车垃圾处理厂处理。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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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井场选址以及通井道路选线应尽可能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避免破坏自然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防止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认真落实项目封井期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因地制宜的生态修复方法,合理安排封井恢复工作,禁止对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功能遗留不利影响。 | 钻井工程结束后,井场内钻井设施及生活区进行拆除清理,并进行平整恢复,目前逐步自然恢复。根据《雄英4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减缓措施。经监理分析,施工单位在占地范围内施工,减少对地表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现场回填平整,清除残留的废弃物。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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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 严格执行施工单位编制《中国石油渤海钻探库尔勒分公司雄英4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新和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652925-2024-025-L),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