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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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污水不外排 |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 污水不外排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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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气筒DA020 | 二期聚甲醛装置废液焚烧炉(DA020)焚烧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限值要求。 | 焚烧烟气经SCR脱销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 2024年6月13,14号开展监测,验收监测期间,二期聚甲醛废液焚烧炉排气筒DA020两天检测数据颗粒物最大值浓度为4.4mg/m³,排放限值为10mg/m³;二氧化硫最大值浓度为14mg/m³,排放限值为50mg/m³;氮氧化物最大值浓度为9mg/m³,排放限值为100mg/m³,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l中相应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VOCs最大值浓度为2.66mg/m³,排放速率0.027kg/h,排放限值60mg/m³、排放速率限值3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 | 达标 |
2 | 排气筒DA022 | 一期聚甲醛装置废气焚烧炉(DA022)焚烧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甲醛、甲醇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2排放限值。 | 焚烧烟气经SCR脱销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 2024年6月13,14号开展监测,一期聚甲醛废气焚烧炉排气筒DA022两天检测数据颗粒物最大值浓度为 3.5mg/m³,排放限值为10mg/m³,二氧化硫未检出,排放限值为50mg/m³;氮氧化物最大值浓度为8mg/m³,排放限值为100mg/m³,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l中相应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VOCs最大值浓度为3.1mg/m³,排放速率0.103kg/h,排放限值60mg/m³、排放速率限值3kg/h;甲醛最大值浓度为4.58mg/m³,排放限值5mg/m³;甲醇未检出,排放限值50mg/m³;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中的要求。 | 达标 |
3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5-201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通过加强操作管理及收集,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生产装置区下风向1m处VOCs浓度最大值为0.96mg/m³,排放限值为6mg/m³,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最大值为0.9mg/m³,排放限值为2mg/m³,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5-2018)表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甲醛浓度最大值为0.0386mg/m³,排放限值为0.2mg/m³,甲醇未检出,排放限值为12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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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震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 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消声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东、西两厂界昼间噪声在57.4~59.5分贝之间,夜间噪声在50.3~52.7分贝之间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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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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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脱重塔塔底重组 分废液经管道送至二期聚甲醛废液焚烧炉焚烧处置;废润滑油、 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 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 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有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的相关规定。 | 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脱重塔塔底重组 分废液经管道送至二期聚甲醛废液焚烧炉焚烧处置;废润滑油、 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 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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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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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你单位须按照有关 规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事故防范应急设施、设备并演练,切 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 已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70481-2024-066-H,配备必要的事故防范应急设施、设备并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