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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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济南市临空经济区产业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济南临空中欧制造国际企业港污水处理站),最终排入小清河。 | 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全盐量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25)表2要求。 | 一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济南市临空经济区产业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济南临空中欧制造国际企业港污水处理站),最终排入小清河。 |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排放口DW001中主要污染物pH、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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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期项目废气主要是淋膜工序产生的淋膜废气、印刷工序产生的印刷废气(包括油墨废气、清洗剂废气、洗版液废气)、糊盒工序产生的糊盒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淋膜废气收集后由“电捕焦+气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淋膜车间26米排气筒DA001排放。 印刷废气(包括油墨废气、清洗剂废气、洗版液废气)、糊盒废气收集后由“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印刷糊盒车间28米排气筒DA002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 未被收集的废气等,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淋膜有组织排放的VOCs、苯、甲苯、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印刷糊盒有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 无组织VOCs、苯、甲苯、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 一期项目废气主要是淋膜工序产生的淋膜废气、印刷工序产生的印刷废气(包括油墨废气、清洗剂废气、洗版液废气)、糊盒工序产生的糊盒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淋膜废气收集后由“电捕焦+气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淋膜车间26米排气筒DA001排放。 印刷废气(包括油墨废气、清洗剂废气、洗版液废气)、糊盒废气收集后由“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印刷糊盒车间28米排气筒DA002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 未被收集的废气等,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淋膜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的VOCs、苯、甲苯、二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印刷、糊盒排气筒DA002排放的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苯、甲苯、二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限值要求。项目车间通风口外NMHC最大1h平均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附录A中表A.1限值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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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淋膜机、印刷机、空压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项目采取设备均布置于室内,采取门窗、墙体隔声,全部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等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淋膜机、印刷机、空压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项目采取设备均布置于室内,采取门窗、墙体隔声,全部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等措施。 |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夜间标准(项目厂界南侧与其他企业共用厂界,无法到达厂界外1m进行监测)。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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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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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下脚料、废包装和不合格产品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废清洗液、废包装桶、废擦机布、废印版、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机油、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一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清洗液(含废油墨)、废包装桶、废擦机布、废印版、废活性炭、废树脂、废灯管、废机油、废电捕焦油、废过滤棉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下脚料、废包装、不合格产品等。 下脚料、废包装、不合格产品外售资源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清洗液(含废油墨)、废包装桶、废擦机布、废印版、废活性炭、废树脂、废灯管、废机油、废电捕焦油、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固废的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的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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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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