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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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园区污水处理厂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 生产废水分别通过厂房车间预设的各类废水排水干管排至相应的预处理设施进行分类预处理,再统一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深度处理。综合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一部分回用于生产,回用率达60%,一部分经生产废水排放口(WS-01643)排入顺德支流。园区入驻企业均不设立退镀车间,故实际运营期间不产生退镀废水。 | 生产废水排放符合《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3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 有机废气参照《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废气中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入驻企业车间内封漆及烘干设备上方设置抽风集气管道系统,根据所产生的废气性质分别收集,统一汇集到酸雾废气收集管中,集中送至厂房顶层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分别通过57m排气筒高空排放。 | 有机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③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 2 | 电镀废气治理设施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电镀废气主要来源于入驻企业电镀工序,污染因子为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氰化氢、氨。入驻企业车间内电镀设备上方设置抽风集气管道系统,根据所产生的废气性质分别收集,统一汇集到废气收集管中,集中送至每栋厂房顶层的电镀废气治理设施(药剂喷淋中和)处理后,再分别通过57m排气筒高空排放 | 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氰化氢、氮氧化物排放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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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厂界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并通过围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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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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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 | 危险废物包括药剂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建设单位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暂存场所满足防雨、防渗、防晒要求,危废统一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园区入驻企业运营期间产生的工业垃圾和建筑废料。建设单位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仓,废物统一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园区内设置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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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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