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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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装置(TW001)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本项目1#车间外东北侧设有200m2的水处理区,主要设备包括1套处理能力10m3/h的污水处理装置(TW001)及1套制水能力10m3/h的纯水制备装置(TW002)。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磨边、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时产生的浓水,磨边废水经“多格式沉淀池+混凝气浮池+多介质过滤器”(TW001)处理后回用于磨边工序;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多格式沉淀池+混凝气浮池+多介质过滤器”(TW001)处理后进入纯水机,制纯后回用于清洗工序。 | 生产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化粪池 |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 高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尚未稳定运行,员工生活污水现阶段由罐车运输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待高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后,再经管网排入高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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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 | 1#车间丝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密闭式丝印房设置的负压抽风系统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内电固化炉上方均设有负压式集气罩,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与丝印工序共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废气通过同一个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四周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B.1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中1h平均浓度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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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距离衰减、隔声、减振处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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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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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每个车间内新建一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单个面积500m2,总面积为1000m2。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树脂类由供应商定期回收。玻璃沉渣、不合格产品统一外售,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每个车间新建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单个面积为25m2,总面积50m2。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手套和抹布、油墨废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玻璃沉渣、不合格品、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手套和抹布、油墨废包装桶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厂区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箱,生活垃圾投放到封闭式垃圾箱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玻璃沉渣、不合格品、废树脂,均暂存于1#车间外东南侧5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主要为木托盘、护角、撑板、隔垫纸、农用膜、EPE泡棉、EVA缓冲条,收集后由供应商定期回收处理;磨边、钻孔与清洗过程产生的玻璃沉渣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供应商回收。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标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手套和抹布、油墨废包装桶,均分区暂存于1#车间外西侧25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容器外侧标识警示图案,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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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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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置200m3事故池,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救援物资。 | 本项目新建一座200m3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配备了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救援物资。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