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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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新港园区东部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 已建设 | 正常 | 达标 |
2 | 污水处理装置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已建设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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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已建设 | 正常 | 达标 |
2 | 2#排气筒 | 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已建设 | 正常 | 达标 |
3 | 3#排气筒 | 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已建设 | 正常 | 达标 |
4 | 4#排气筒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 已建设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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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理布置,减振设备基础、车间结构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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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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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t(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脱脂槽液(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油(液)、蒸发残液、废吸附过滤介质、废包装(材料)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除尘灰及废布袋、废焊丝、废塑粉及滤芯、废包装物、槽渣、废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蒸发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其中,金属边角料、除尘灰及废布袋、废焊丝、废塑粉及滤芯、废包装物出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槽渣、废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蒸发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零排放。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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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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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 已编制应急预案,已建设事故应急池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