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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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同时满足平原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原示范区污水处理厂 | 由验收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园区“化粪池”出口水质污染物最大值分别为COD:227mg/L、BOD5:136mg/L、SS:167mg/L、NH3-N:22.2mg/L,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同时满足平原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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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 | 河南省《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同时满足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印刷工业建议值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 | 本项目印刷、覆膜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由验收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印刷、覆膜工序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2.42mg/m3、0.0646kg/h,去除效率为97%,能够满足河南省《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同时满足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印刷工业建议值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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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生产设备均位于车间内 | 由验收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昼夜监测最大值分别为昼间:58.2dB(A)、夜间:47.5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噪声≤65dB(A)、夜间噪声≤55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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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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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按《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控制。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纸屑及不合格产品、废润版液桶、废油墨桶、废清洗剂桶、废油墨抹布、废印刷版、废橡皮布、废覆膜胶桶、废淀粉胶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等。其中,废润版液桶、废油墨桶、废清洗剂桶废油墨抹布、废印刷版、废橡皮布、废覆膜胶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废纸屑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外售;废淀粉胶桶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由厂家定期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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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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