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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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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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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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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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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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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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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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主变下方设置能容纳20%油量的事故油坑,事故集油池收集的变压器废油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 (2)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事故漏油以及污水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HJ169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1)经调查,主变下方设置能容纳20%油量的事故油坑,一期已建设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在施工时采取了“三防”措施,截止到验收调查期间变电站未产生废铅蓄电池,未发生变压器油泄漏事故,后期若产生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根据调查及咨询建设管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已制定了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调试运行期间,未发生环境事故。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