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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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排放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颍上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化粪池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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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下料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 | 已监测 | 达标 |
2 | 焊接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 | 已监测 | 达标 |
3 | 抛丸废气排放口 | 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 | 密闭收集+设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DA009 | 已监测 | 达标 |
4 | 喷塑烘干废气 |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光氧”+15m高排气筒DA008 | 已监测 | 达标 |
5 | 热风炉燃烧废气 | 热风炉燃烧天然气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关于“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的排放限值要求执行 | 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DA008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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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区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厂房隔音以及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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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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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固体废物源头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产生的一般固废中金属边角料、布袋除尘器回收金属粉尘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回收塑粉回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本项目对危废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内容的有关规定,应及时收集产生的危险废物,并置于防雨、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建设单位应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临时危废贮存区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危废进行分区堆放贮存,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和消防等措施,以防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后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产生的一般固废中金属边角料、布袋除尘器回收金属粉尘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回收塑粉回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本项目对危废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已及时收集产生的危险废物并置于防雨、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根据不同性质的危废进行分区堆放贮存,做好防渗漏、防雨淋和消防等措施,以防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后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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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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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营运期应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维护管理,根据《报告表》相关要求,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事故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并在项目建设“三同时”认真落实,杜绝污染事故。 | 已落实生产设施维护,并完成应急预案备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