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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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化粪池 |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pH、CODcr、BOD5、氨氮、悬浮物最大浓度分别为31 mg/L、9.9 mg/L、0.817 mg/L、15 mg/L;本项目废水中pH、CODcr、BOD5、氨氮、悬浮物满足厂区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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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A007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 2801.4-2017) |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 | 废气总排口(出口)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588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9.85×10-3 kg/h,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 2801.4-2017)中表2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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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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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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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因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度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C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处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含油墨皮抹布、废油墨桶、释剂桶、度灯管、度光触媒棉、废活性类等属于危险质物,危险度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不得随意处置,平时要按照《危险度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I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做好暂存工作。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度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 本项目二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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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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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1)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明确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的责任人或责任机构。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