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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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级生化处理+消毒”工艺的污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排放标准 | “格栅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中间水池+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含氯药片消毒”工艺污水处理设施 | 对污水总排口pH、CODcr、BOD5、NH3-N、S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进行监测,连续2天,每天4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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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封闭的污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16)中“表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 封闭的污水处理设施 | 对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监测,连续2天,每天3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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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音房屋、减震基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隔音房屋、减震基座 | 对项目周边噪声进行监测,连续2天,昼夜各1次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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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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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污泥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 | 医疗废物、污泥:分类收集于不同容器内,建设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存储,由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转运、处置。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塔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3、医疗废物建立有台账、转移联单。 4、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了防渗和封闭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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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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