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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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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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洒水抑尘等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严格按照要求采取降尘措施 | 施工场地上风向、下风向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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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类标准 | / | 水库枢纽区四周进行了噪声监测 | 达标 |
2 |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严格严要求施工 | 施工场地四周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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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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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施工废渣和生活垃圾应分别进行处理;施工废渣按建筑废料和弃土石进行分类处理,对淹没及占地拆除建筑废料等应尽量回收使用,弃土石直接运往指定的弃渣场按照水保方案中的要求进行堆放,以免新增水土流失。本工程运行期共设置垃圾坑1个,垃圾桶20个。须对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发酵后大部分由安置地移民作为肥料处理;少量生活垃圾不能回收,送往那伦集镇垃圾填埋场处理。 |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渣统一运往指定的弃渣场严格按照水保方案的规划堆放,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生活区设垃圾桶,并在枢纽生活区设置了垃圾池;永久生活办公区设置垃圾池。生活垃圾通过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乡镇垃圾转运站,由乡镇垃圾转运站转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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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本工程无需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只需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结合一些工程措施即可。具体包括植物保护措施,施工管理措施,绿化恢复工作,征占林地保证措施,占地优化措施,施工迹地的生态恢复以及工程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强化管理,提高管理者的消防意识,注意管理巡查,避免山林火灾的发生。 (2)动物保护对策和措施 针对赛京水库施工和蓄水对陆生和两栖野生脊椎动物的影响分析,为减免不利影响,应从动物的生境完整性和动物个体两方面同时进行保护。对动物生境的保护 包括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平整场地。对动物个体的保护包括施工中尽可能减少放炮,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林政执法,施工结束后对迹地进行及时的绿化恢复。加强对珍稀濒危动物,大壁虎、普通鵟、领角鸮、白腹锦鸡和白鹇5种保护动物的保护。 (3)鱼类保护对策和措施 从环保角度出发,应实施以下措施达到鱼类保护的目的,包括河道生态用水的保护措施,酷渔滥捕危害及保护对策和施工管理措施。为保护鱼类,工程施工期应重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严格施工管理做好废污水收集、处理、回用做到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处置,避免进入水体污染水质恶化鱼类生存环境。 |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宣传教育,设置警示牌,严格控制占地等措施,以及项目施工期未随意砍伐树木,表土已单独收集,施工结束后回用于复绿,项目植被恢复均采用当地原生植物。 (2)动物保护对策和措施 施工过程中已注意安排施工爆破等高噪活动的时段放炮前对动物进行驱赶,并加强了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猎杀、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已对迹地进行绿化恢复,并在运输、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物。施工过程有效减轻了对施工区域内的大壁虎、普通鵟、领角鸮、白腹锦鸡和白鹇5种保护动物的影响。 (3)鱼类保护对策和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对员工进行了环境保护培训和教育,工程施工期间严格落实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严格施工管理,施工废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已做到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处置,有效避免了施工废物进入水体污染水质恶化鱼类生存环境。 同时施工过程加强了施工管理,落实了相应水土保持措施,施工“三废”措施;并按要求下放生态流量;目前施工已结束,未收到任何施工投诉。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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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水库上游汇水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水质监测。 定期开展库区水质监测工作,制定运行期水库环保管理计划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应急预案,并报文山市环保局备案。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 | 已制定水库上游汇水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水质监测计划,后期按计划开展库区水质监测,并制定了运行期水库环保管理计划,目前运营单位已制定环境污染风险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于2023年12月27日上报报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县分局备案(备案编号:532627-2023-028-L)。运营单位后期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演练等。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