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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梁三号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伊金霍洛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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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69其他煤炭采选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梁三号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B069其他煤炭采选
项目地址:
纳林陶亥镇
项目总投资:
111132.85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189.92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内环审〔2014〕9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14-01-10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150291MA0Q45FQ4H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2-02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3-06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150691MA0PTY5M2G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20091414_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20091414_伊金霍洛旗温家梁三号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201Zc6v9
调试开始日期:
2021-01-10
调试结束日期:
2021-01-13
竣工日期:
2021-01-10
营业单位代码:
91150627MA0MX6XJ9A
营业单位名称: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梁三号煤矿
行业类别年:
2018
行业类别代码:
128
行业名称:
煤炭开采
最终行业代码:
B690
最终行业名称:
其他煤炭采选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8台20t洒水车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 复垦实施阶段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治理区粉尘、排土场粉尘、车辆运输扬尘、储煤场粉尘。 (1)治理区、排土场粉尘 配备8台20t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 (2)道路扬尘 项目车辆运输过程中严格限制超载,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在运输过程中道路定时洒水抑尘。 (3)储煤场扬尘 本次灾害治理工程不新建储煤场,依托的温家梁三号井工矿现有储煤场已完成全封闭改造并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4)供暖 本次灾害治理工程外包人员供热采用电暖气供热;煤矿工业场地办公场所依托温家梁三号井工矿,包括办公生活区、食堂、锅炉房等地面设施。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梁三号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的治理区采坑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监控点与参照点的浓度差)最大值为0.520mg/m3,工业场地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监控点与参照点的浓度差)最大值为0.474mg/m3,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1)采掘场及排土场噪声控制 选用良好声学性能机械设备来降低噪声。 (2)流动声源噪声防治措施 流动声源为自卸卡车,采取的降噪措施为:车辆定期养护,严禁超载,加强道路维护,限制车速等。 (3)其他控制措施 对无法采取降噪措施的作业场所,操作工人设置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工作时佩戴耳塞、耳罩和其它防护用品。 治理区采坑场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dB(A);工业场地场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2011〕81号文件要求,做好煤矿建设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和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工作。 项目按要求做了生态恢复和地下水长期监测方案。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植被恢复,正在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验收工作。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剥离土岩运至排土场,落实锅炉灰渣的综合利用措施,煤泥掺入产品煤中销售,生活垃圾和污泥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剥离土岩运至排土场,锅炉灰渣综合利用;收集池沉淀煤泥掺入产品煤中销售;生活垃圾和污泥统一收集后由鄂尔多斯市圣圆纳林陶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按规范对工业场地周围和厂区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做好外排土场剥离表土的收集、堆放和挡护,外排土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01)中Ⅰ类处置场的要求建设、运行管理与封场。 企业编制了“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对工业场地周围和厂区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外排土场剥离表土用于排土场覆土,外排土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20)中Ⅰ类处置场的要求建设、运行管理与封场。生态治理措施 (1)首采区平台复垦面积8.073hm2,种植了杨树300棵、樟子松1227棵和紫花苜蓿;边坡复垦面积5.958hm2,设置了沙柳网格,在网格内种植紫花苜蓿; (2)二采区平台复垦面积18.44hm2,种植了杨树1258棵和紫花苜蓿;边坡复垦面积2.512hm2,设置了沙柳网格,在网格内种植紫花苜蓿; (3)外排土场设置2个台阶,每个台阶高10m,设置挡水围堰2436m;平台复垦面积31.33hm2,种植了紫花苜蓿;边坡复垦面积1.23hm2,种植了紫花苜蓿; (4)内排土场设置3个台阶,每个台阶高10-20m,设置挡水围堰5533m;平台复垦面积45.8402hm2;种植了杨树和紫花苜蓿;边坡复垦面积8.71hm2,设置了沙柳网格,在网格内种植了沙棘和紫花苜蓿。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炭物流配套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伊金霍洛旗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4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伊金霍洛旗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B069其他煤炭采选
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伊金霍洛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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