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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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DI项目的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 | 榕环评〔2021〕12号审批意见要求中的相关排放限值 | 本项目后方辅助区生活污水通过管道送往MDI项目的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达标后进入江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码头每个装卸平台均设有围坎,用于收集泊位地面冲洗水、码头初期雨水等,收集后可汇入泊位下方的收集池后通过管线输送至MDI项目的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达标后进入江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MDI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榕环评〔2021〕12号审批意见要求中的相关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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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盐酸回收废气处理设施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建成一套采用四级水喷淋工艺处理氯化氢废气。 | 盐酸回收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有组织排放氯化氢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相应标准限值。 | 达标 |
2 | PM/TDI废气回收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建成一套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PM)、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挥发性有机气体。 | PM/TDI废气回收处理设施排放口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3 | 废气无组织控制设施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废气无组织控制设施 | 周界外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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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 隔声、减振 | 厂界四周噪声昼、夜间监测结果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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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区防渗 | 分区防渗 | |
2 | 在泊位后方设置一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并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 依托码头罐区项目设置的建筑面积约172.96m2危废暂存间。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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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泊位后方设置一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并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 依托码头罐区项目设置的建筑面积约172.96m2危废暂存间。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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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共需进行生态补偿金额为53.15万元。建议在当地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增殖放流。 | 本项目已依法于2023年10月23日进行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用于海洋生态补偿,生态补偿金额为53.15万元。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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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根据本项目情况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 451-2017)自行配置水上污染事故基本应急防备设备和物资。 (3)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尽快另行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开展本项目船舶污染风险与污染防治能力评估,确定JT/T451-2017各应急防备等级中,本项目的防备能力配备要求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物资。 (4)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器,并将信号引入控制室进行监控。 (5)项目事故废水收集进入MDI项目的24000m3事故应急池。 (6)在13C液化烃泊位后方设置集液池平台1座,另外在码头面下方设置1座30m3的集污池;在13A泊位设置3个围坎区,在码头面下方设置4座30m3的集污池;在13B泊位设置3个围坎区,在码头面下方设置4座30m3的集污池。各集污池通过B=300的明沟相连,用于收集泊位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等,并通过每个集污池配套的自吸泵,将废水泵入MDI项目污水处理设施。 (7)引桥的末端接陆平台位置设置1个事故应急池,池容35m3,用于接纳引桥处的事故废水。 | (1)建设单位已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 451-2017)自行配置了水上污染事故基本应急防备设备和物资。(2)建设单位已另行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开展了本项目船舶污染风险与污染防治能力评估,确定JT/T451-2017各应急防备等级中,本项目的防备能力配备要求并配备了相应的设备和物资。(3)项目已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器,并将信号引入控制室进行监控。 (4)项目事故废水收集进入MDI项目的24000m3事故应急池及码头罐区项目7000m3事故应急池。 (5)项目在13C液化烃泊位后方设置集液池平台1座,另外在码头面下方设置1座30m3的集污池;在13A泊位设置3个围坎区,在码头面下方设置4座30m3的集污池;在13B泊位设置3个围坎区,在码头面下方设置4座30m3的集污池。各集污池通过B=300的明沟相连,用于收集泊位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等,并通过每个集污池配套的自吸泵,将废水泵入MDI项目污水处理设施。 (6)项目引桥的末端接陆平台位置设置1个事故应急池,池容35m3,用于接纳引桥处的事故废水。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