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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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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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车间注塑成型、组装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去除率标准要求 | 南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设备处理后,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经检测,该企业南车间吹塑、注塑工序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DA001)出口:非甲烷总烃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20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最低去除效率62.4%,不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低去除效率为90%),故加测车间门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车间门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值浓度为1.6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 | 达标 |
2 | 北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设备处理后,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去除率标准要求 | 北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设备处理后,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经检测,北车间吹塑、注塑工序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DA002)出口:非甲烷总烃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12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最低去除效率63.7%,不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低去除效率为90%),故加测车间门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车间门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值浓度为1.99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 | 达标 |
3 | 南车间混料、上料、粉碎工序废气(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南车间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经检测,南车间混料工序和破碎工序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3)出口颗粒物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6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 达标 |
4 | 北车间混料、上料、粉碎工序废气(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北车间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经检测,北车间混料工序和破碎工序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4)出口颗粒物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7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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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等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来降低噪声。 |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两日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1.3-57.2dB(A),夜间不生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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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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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塑料编织袋、废薄膜、除尘灰、边角料、不合格品、生活垃圾以及废活性炭。废塑料编织袋、废薄膜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定期外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粉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废塑料编织袋、废薄膜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定期外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粉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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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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