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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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处理设施 | 喷漆废水及生活污水须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在未能排入阳和污水处理厂之前,确保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方可外排 | 喷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阳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 在生活污水外排口处设置监测点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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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器;催化燃烧设备;湿法除尘器+等离子光氧催化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 | 机加工工序、木材加工工序、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以及喷塑固化工序、涂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配套收集净化处理装置,确保颗粒物、二甲苯外排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 在1#布袋除尘器废气排放口,2#手工喷漆废气排放口、3#滚漆线废气排放口共设置3个监测点 | 达标 |
2 | 厂房 | 钉压、封边、拼板工序产生的粘合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甲醛、苯、二甲苯外排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 钉压、封边、拼板工序产生的粘合废气无组织排放。 | 在厂界下风向设置监测点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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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震 | 合理布局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和工艺,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机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噪声经厂房阻隔及距离衰减后排放。 | 在厂界四周设置监测点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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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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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收集并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粉尘、焊渣、边角料、废木糠及粗砂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废玻璃纤维棉、废料桶、漆渣、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贮存,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置。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宜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项目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周围设置围挡,地面进行防渗硬化处理,对危险废物进行分区分类堆放。 金属粉尘、焊渣、金属边角料集中堆放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木糠和粗砂、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木材粉尘、木材边角料和面料边角料等集中堆放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外售给个体户或其他公司综合利用。 漆渣、喷漆废水沉淀池污泥、废料桶、等离子光氧催化装置产生的废玻璃纤维棉、机械运行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均分类分别收集,再集中堆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上面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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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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