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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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隔油+混凝沉淀+好氧+二次混凝沉淀 | 生产废水中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达标 |
2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中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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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铝锭熔化废气处理设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表1排放限值。 | 耐高温布袋除尘器+33m排气筒 | 融化烟尘处理设施排气筒中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表1排放限值。 | 达标 |
2 | 注塑废气收集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执行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 收集措施+35m高排气筒 | 注塑废气排气筒中的非甲烷总烃、氨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 达标 |
3 | 压铸脱模废气处理设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表1排放限值,其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旋流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33m排气筒 | 压铸脱模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表1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4 | 抛丸、喷砂、抛光粉尘处理设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表1排放限值。 | “布袋除尘器”+30m排气筒 | 抛丸、抛光、喷砂粉尘处理设施排气筒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表1排放限值。 | 达标 |
5 | 涂装及印刷废气处理设施、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排放 | 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的表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加热炉二级新扩改标准,同时满足《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相关要求。 | 涂装及印刷废气:“文丘里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33m排气筒;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措施+33m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的表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加热炉二级新扩改标准,同时满足《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 | 达标 |
6 | 食堂油烟处理设施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油烟净化器+高于屋顶排放 | 由于油烟净化器由正跃环保通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证生产,该设备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CAEPI-EP-2023-333),并有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7.1的规定,视同达标。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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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震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减震降噪措施 | 厂界东侧、南侧、北侧噪声昼夜间排放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西侧噪声昼夜间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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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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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铝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 ②一般废包装材料、残次品、废模具、金属边角料、废砂与金属屑、废砂轮、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公司回收; ③铝灰渣、铝熔化烟尘集尘、喷淋浮油、漆渣、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含油废包装桶、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电火花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移印网版、废抹布手套、废水处理污泥,均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①实际铝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 ②实际一般废包装材料、残次品、废模具、金属边角料、废砂与金属屑、废砂轮、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公司回收; ③实际铝灰渣、铝熔化烟尘集尘、喷淋浮油、漆渣、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含油废包装桶、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电火花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移印网版、废抹布手套、废水处理污泥,均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④实际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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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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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急池设置在1#生产厂房东侧办公用房地下,容积不小于151.1m3。 | 实际地上事故应急池设置在厂区内西北角,容积共223.65m3。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