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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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系统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 |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化粪池,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主要污水处理工艺为“MBR+消毒”,工艺流程为“格栅+调节池+兼氧水解池(运行过程中曝气)+MBR膜反应池(运行过程中曝气)+消毒”,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木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松花江 |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后排水口处粪大肠菌群日均值为133MPN/L、157MPN/L,pH日均值为7.78、7.80(无量纲),COD日均值为109mg/L、113mg/L,BOD5日均浓度为42.7mg/L、40.9mg/L,SS日均浓度为13mg/L、17mg/L,氨氮日均浓度为0.552mg/L、0.547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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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 | 污水处理系统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各处理单元为封闭式,恶臭气体得到抑制,产生量较少 | 项目污水处理站下风向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3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8mg/m3,臭气浓度均低于检测方法检出限(检出限值为10) | 达标 |
2 |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间内恶臭气体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 污水处理加药装置、污水提升泵及鼓风曝气机位于地上独立设备间内,产生少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污水处理站设备间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2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04×10-4kg/h;硫化氢均低于检测方法检出限(检出限值为0.01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98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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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 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提升泵及鼓风曝气机设置在独立封闭的设备间内,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减小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检测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检测值为43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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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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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弃物要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病理性废物,由殡葬部门处置;医疗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应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传染病房产生污染物经过单独消毒处理后与医院其余污染物一 并处理 | 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站设备间使用的活性炭,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装于统一医疗废物塑料袋,封装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处理。检验室废液、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栅渣及化粪池污泥,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并密闭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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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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