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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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液焚烧炉+MVR蒸发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建设年产100t/d废液焚烧炉,配套建设MVR蒸发 | 废水进出口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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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车间尾气处理设施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设置1套深度冷凝+石墨降膜吸收+碱洗+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 废气出口监测 | 达标 |
2 | 2#车间尾气处理设施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设置1套深度冷凝+石墨降膜吸收+二级酸洗+碱洗+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废气经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 尾气出口进行监测 | 达标 |
3 | 3#车间尾气处理设施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设置1套深度冷凝+三级降膜水吸收+三级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尾气出口监测 | 达标 |
4 | 罐区尾气处理设施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冷凝+活性炭吸附对废气进行处理 | 尾气出口监测 | 达标 |
5 | 废液焚烧炉尾气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低氮燃烧+SNCR脱硝+石墨急冷+喷淋+水洗+湿法脱酸+碱洗+湿式静电除尘+布袋除尘+50m高烟囱排放 | 尾气出口监测 | 达标 |
6 | 导热油炉尾气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 | 尾气出口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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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设备、各类泵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在室内,设置单独基础减震设施,以防止振动产生噪音 | 厂界四周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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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风险事故水污染三级防 控要求,厂区内部管网应做到雨污分流,并设置事故水池和初期 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事故废水需收集经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 理后回用,不外排。严格落实《报告书》要求地下水防治措施, 按《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执行分区防 措施要求,防渗工程完成后,应由相关单位出具监理或检测报 告,保留防渗工程涉及施工方案图片等资料作为验收依据,如不 能达到防渗要求,项目不得运行。项目场地侧向以及上下游50m 各布设1个地 下水监测井。 | 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建设,事故废水进行三级防控,厂区内雨污分流,设置1200m³事故池与1200m³初期雨水池,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进行防渗,项目厂区未打井,与园区共用地下水监测井 | |
2 | 应严格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建设危废贮存间。 项目产生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尾气处理工序深度冷凝 残液、废盐等属于危险废物,厂区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 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生活垃 圾为一般固体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贮,依托园区环卫设施统一集中处理。 试生产期间对氯化铵和磷酸二胺混盐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 术规范》(HJ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进 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别,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 进行处理和处置。若鉴定为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未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永昌县河西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处理;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已按环评有要求建设。 验收阶段废盐还未鉴定,后续运行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鉴定,在鉴定结果未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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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严格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建设危废贮存间。 项目产生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尾气处理工序深度冷凝 残液、废盐等属于危险废物,厂区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 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生活垃 圾为一般固体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贮,依托园区环卫设施统一集中处理。 试生产期间对氯化铵和磷酸二胺混盐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 术规范》(HJ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进 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别,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 进行处理和处置。若鉴定为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未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永昌县河西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处理;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已按环评有要求建设。 验收阶段废盐还未鉴定,后续运行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鉴定,在鉴定结果未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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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过程开挖土方及时回填 | 施工过程开挖土方及时回填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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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工作,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合理布局重大环境风险源,建立 健全全方位防控体系,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溶剂和助剂的使用,规 范收集、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按规范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 漏检测报警连锁系统,配套建设事故围堰、 应急池等风险防范应 急设施设备,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编 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区 域联动机制,积极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 厂区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合理布局重大环境风险源,建立健全全方位防控体系,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溶剂和助剂的使用,规范收集、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按规范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 漏检测报警连锁系统,配套建设事故围堰、 应急池等风险防范应 急设施设备,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区 域联动机制,积极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