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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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沭阳县桑墟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化粪池 | 已监测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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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袋式除尘器 | 《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 | 袋式除尘器 | 已监测 | 达标 |
| 2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已监测 | 达标 |
| 3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已监测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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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设备采用隔声措施,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安装隔声罩,合理安排布局,设备定期维修降低噪声,车间密闭,利用厂房隔声,加强厂界绿化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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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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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纳入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渣、废胶桶、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化粪池污泥、废机油和废油桶等。员工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由环卫定期清运;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委托或外售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废胶渣、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仓库,用于贮存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各类危险废物收集后单独存放,并在容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的标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同时满足防渗、防漏、防雨、防火等措施要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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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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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同时将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落实情况纳入竣工环保验收。 | 项目已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已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