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水污染治理设施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制水设备产生的浓水用于厂区绿化;水性环保喷墨墨水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山东凯地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 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最大值动植物油:1.20mg/L、悬浮物61.4mg/L、化学需氧量:115.5mg/L、氨氮:3.49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动植物油:100mg/L、悬浮物:400mg/L化学需氧量:500mg/L、氨氮:45mg/L)。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项目1#生产车间不再进行生产,用作仓储,生产线全部在2#车间。项目生产过程中配料工序、研磨工序、稀释分散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收集系统+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高空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离心工序、过滤工序以及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收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高空排放。项目新增1套袋式除尘器,增加了废气处理效率。未经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及设备密封,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 排气筒DA001排放的颗粒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5.6mg/m3,臭气浓度实测最大值为851(无量纲),苯实测未检测出,甲苯实测浓度最大值为0.107mg/m3,实测最大速率为8.2×10-4kg/h,二甲苯实测浓度最大值为0.294mg/m3,实测最大速率为2.3×10-3kg/h,苯系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0.733mg/m3,氯乙烯实测未检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浓度实测最大值为9.9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77kg/h,排气筒DA002排放的臭气浓度实测最大值为977(无量纲),苯实测未检测出,甲苯实测浓度最大值为0.101mg/m3,实测最大速率为7.5×10-4kg/h,二甲苯实测浓度最大值为0.250mg/m3,实测最大速率为1.9×10-3kg/h,苯系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0.709mg/m3,氯乙烯实测未检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浓度实测最大值为7.1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53kg/h,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99mg/m3,厂界苯未检测出,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589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791mg/m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1mg/m3,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最大值为15(无量纲)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为2.13mg/m3,厂区内任意一次浓度值最大值为2.26mg/m3,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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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最大值为5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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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对化类池、污水处理站等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进行防渗处理,不得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已对化类池、污水处理站等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进行防渗处理,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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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项目产生固废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原料桶、颜料包装袋、废弃墨水、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弃树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由专门的危废库暂存,其中原料桶由供应商回收,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 废弃树脂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由厂家回收;原料包装产生的废颜料包装袋(桶)、废墨水、离心残渣、废过滤滤芯、过滤残渣、废布袋、废机油、废机油桶以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中青智环(山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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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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