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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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直接冷却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工序,不外排 | 项目直接冷却水经过滤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直接冷却工序,不外排 | 正常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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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机废气、氨、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正常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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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音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合理布局生产机械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进行隔音等 | 正常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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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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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暂存的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堆放场所,其污染控制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分类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其中废模具、废包装材料、冷却废过滤棉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边角料、试验品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废过滤棉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项目已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用于存放危险废物,并定期与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合同,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其中废边角料、试验品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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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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