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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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后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pH范围、COD、BOD5、SS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NH3-N、TP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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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调漆、刷漆和晾干废气经过油漆房内密闭设置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切割下料废气经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过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 (1)验收监测期间,调漆、刷漆、晾干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0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36×10-2kg/h,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 (2)厂界○G2~○G4监测点周界外无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88mg/m3,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88mg/m3,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次验收监测的厂房通风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05mg/m3,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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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次验收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内的雕刻机、砂轮机、折弯机、剪板机、切割机、车床、铣床等设备运行噪声,已采取选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治理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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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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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收集存放、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落实固废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 经调查已落实,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水性漆等包装桶、废切削液、漆渣和废刷漆工具、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库,交由有资质单位芜湖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废边角料、废焊条、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集中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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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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