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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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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一期)
项目类别:
N水利_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N772环境治理业 - N7724危险废物治理
项目地址:
大足高新区邮亭组团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区
项目总投资:
25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45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渝(市)环准〔2022〕006号
排污许可编号:
91500111083084691L001W
批复日期:
2022-02-14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500105MA5U3A4B22
验收开始日期:
2025-05-09
验收结束日期:
2025-06-16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500107450386182C
验收意见名称:
20250617174317002_瀚渝改扩建一期环保验收-验收组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50617174317141_瀚渝改扩建一期环保验收(备案)-系统上传.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登陆后查看
调试开始日期:
2025-05-09
调试结束日期:
2025-06-16
竣工日期:
2024-11-30
营业单位代码:
91500111083084691L
营业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101
行业名称: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最终行业代码:
N7724
最终行业名称:
N7724-危险废物治理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泥处理装置含镍污泥(电镀镍废槽液)离子交换处理设施出口 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 已建成 验收监测期间,污泥处理装置含镍污泥(电镀镍废槽液)离子交换处理设施出口排出的污水污染物总镍日均浓度为0.08mg/L,满足验收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 达标
2 废水物化处理单元 / 已建成,采用“芬顿氧化+斜管沉降”处理工艺,处理能力200m3/d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物化处理单元对污染物的去除率分别为:COD在97.61%~97.61%之间,氨氮在99.22%~99.39%之间,总氮在98.92%~99.16%之间,石油类在77.13%~94.78%之间,硫化物在66.67%~66.67%之间,总铜在99.61%~99.66%之间,总镍在99.6%~99.63%之间。 达标
3 废水生化处理单元(出水即厂区污水总排口) 硫化物、总镍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排放执行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限值 已建成,采用“厌氧+缺氧+接触氧化+沉淀+MBR”处理工艺,处理能力200m3/d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生化处理单元对污染物的去除率分别为:COD在24.44%~25.53%之间,BOD5在18.11%~28.47%之间,氨氮在55.06%~70.33%之间,总氮在51.94%~58.08%之间,石油类在88.21%~96.34%之间,硫化物在80%~81.82%之间。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出的污水pH值在7~7.4之间,总铜未检出,其它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SS23mg/L、COD35mg/L、BOD510.4mg/L、氨氮3.33mg/L、总氮12.4mg/L、总磷0.19mg/L、石油类0.29mg/L、硫化物0.02mg/L、总镍0.03mg/L,硫化物、总镍最大日均浓度满足验收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满足验收标准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限值。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一酸性废气处理系统 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 已建成,三级碱液喷淋塔 验收监测期间,厂房一酸性废气(废酸废碱退锡废液处理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氯化氢未检出,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2.71mg/m3、最大排放速率0.042kg/h,均满足验收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 达标
2 污泥及低含铜废液处理混合废气处理系统 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 已建成,两级碱液喷淋塔 验收监测期间,污泥及低含铜废液处理混合废气处理系统对污染物的去除率分别为:硫酸雾在62.67%~70.89%之间。污泥及低含铜废液处理混合废气排放口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2.01mg/m3、最大排放速率0.0332kg/h,满足验收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 达标
3 油基岩屑热脱附废气处理系统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其他区域排放限值,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排放限值 已建成,油基岩屑停炉降温尾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两级水洗”工艺处理,油基岩屑热解脱附燃烧室烟气采用“水冷间接换热+布袋除尘+两级水洗”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汇入总管,合并为油基岩屑热脱附废气,采用“风冷+碱洗+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油基岩屑热脱附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7.7mg/m3、最大排放速率0.064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18mg/m3、最大排放速率0.144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12mg/m3、最大排放速率0.0878kg/h,均满足验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其他区域排放限值;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2.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84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18.4mg/m3、最大排放速率0.146kg/h,均满足验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排放限值。 达标
4 油基岩屑贮存池及仓库二储存废气处理系统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排放限值 已建成,碱洗+活性炭吸附 验收监测期间,油基岩屑原料暂存库及仓库二储存废气排放口氨最大排放浓度1.02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37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1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137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7(无量纲),均满足验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2.48mg/m3、最大排放速率0.0335kg/h,满足验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排放限值。 达标
5 油基岩屑灰渣打包废气处理系统 执行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已建成,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验收监测期间,油基岩屑灰渣打包废气处理系统对污染物颗粒物的去除率在92.28%~93.61%之间。油基岩屑灰渣打包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12.8mg/m3、最大排放速率0.0464kg/h,满足验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达标
6 锅炉燃烧烟气排放口 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重庆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 658—2016)表3中其他区域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DB50/ 658—2016表3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执行DB 50/658-2016第1号修改单表3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已建成,采用低氮燃烧器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11.6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38kg/h,二氧化硫未检出,均满足验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 658—2016)表3中其他区域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47mg/m3、最大排放速率0.0905kg/h,满足验收标准DB 50/658-2016第1号修改单表3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烟气黑度<1级,满足验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 658—2016)表3排放限值。 达标
7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排放限值 已建成,碱洗+活性炭吸附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对污染物的去除率分别为:氨在22.31%~28.78%之间,硫化氢在44.36%~54.83%之间,非甲烷总烃在44.36%~54.83%之间。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氨最大排放浓度2.76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817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12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035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55(无量纲),均满足验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4.02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19kg/h,满足验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排放限值。 达标
8 油基岩屑暂存库外(无组织排放)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 / 验收监测期间,一期工程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在油基岩屑暂存库外的最大浓度为1.62mg/m3,满足验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 达标
9 厂界(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氯化氢、氨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排放限值,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排放限值 / 验收监测期间,一期工程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在各厂界监测点处最大浓度分别为颗粒物0.327mg/m3、氯化氢0.039mg/m3、氨0.18mg/m3、硫化氢0.005mg/m3、非甲烷总烃1.12mg/m3,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验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氯化氢、氨满足验收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排放限值,硫化氢满足验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排放限值。 达标
10 罐区二回收油储罐损耗废气处理系统 / 已建成,活性炭吸附 /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振等措施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一期工程噪声设备除冷却水塔外,其他噪声设备基本均设在室内,选用了制造精良且噪声低的设备,采取了减震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一期工程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分区防渗、管网可视化,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厂房一、厂房五、仓库一、仓库二地面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厂房一装置区储罐区、罐区一、罐区二地面及围堰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油基岩屑贮存池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物料管网可视化;厂区内设置了3个地下水监测井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仓库二调整功能区设自产危废暂存间,面积240m2,设三防设施,设置收集沟及收集池,须严格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油基岩屑处理热脱附灰渣、除尘灰以外的其他自产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自产危废暂存间。 (2)新建油基岩灰渣仓,面积300m2,设三防设施,须严格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油基岩屑热脱附灰渣、除尘灰暂存于油基岩灰渣仓。 (3)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80m2,设三防设施,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1)仓库二内设自产危废贮存库,面积240m2,设置了导流沟、收集池,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油基岩屑处理热脱附灰渣、灰渣仓除尘灰以外的其他自产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自产危废贮存库。 (2)仓库二内设油基岩灰渣贮存库,面积300m2,设置了导流沟、收集池,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油基岩屑热脱附灰渣、灰渣仓除尘灰暂存于油基岩灰渣贮存库。 (3)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80m2,进行了地面硬化,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改扩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可能存在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泄漏的地方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在生产厂房一、生产厂房四中间罐区周围应设置围堰,有效容积分别不小于10立方米和20立方米,围堰及围堰内地坪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油基岩屑原料暂存库应设置导流沟和收集池,并与事故池连通;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应将生产厂房一收集池与厂区事故池连通;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厂房一设置了有毒气体(氯化氢)自动检测报警仪、有毒气体(硫化氢)自动检测报警仪,厂房五设置了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有毒气体(氨)自动检测报警仪、有毒气体(硫化氢)自动检测报警仪,罐区二设置了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有毒气体(氨)自动检测报警仪;厂房一、厂房五、仓库一、仓库二设置了导流沟、收集池,并通过管道泵送与事故池进行了连通,地面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厂房一装置区储罐区设置了有效容积10.7m3的围堰,厂房四装置区储罐区设置了有效容积13.5m3的围堰,地面及围堰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罐区一已按酸性区一、酸性区二、酸性区三、碱性区分别设围堰有效容积为618m3、137m3、94m3、578m3,罐区二已设置容积300 m3围堰,地面及围堰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油基岩屑贮存池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厂区设置了有效容积1476m3的事故池及事故废水切换阀;将本项目纳入评估范围的应急预案已于2023年6月5日备案(备案编号500191-2023-005-H),进行了应急演练,设置了应急疏散路线及标识;应急预案备案后,根据界定材料,一期工程新增环境风险物质亚硝酸钠储存,油基岩屑储存量增加,变动后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的比值Q略有变化,但不会改变Q值区间,从而不会改变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且变化的风险物质所在风险场所不会新增风险类型、均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承诺环境风险物质变化纳入下一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修订评估范围,以便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处置,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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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行业:N7724危险废物治理
地区:重庆市 - 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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