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VOCs、甲苯、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 |
电泳废气G2,主要污染物为VOCs,经密闭室体收集输送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PN1排放。 电泳烘干废气G3,主要污染物为VOCs,连同电泳烘干燃烧废气G9,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一同经密闭室体收集输送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PN1排放。 喷漆废气G5,主要污染物为VOCs(含甲苯、二甲苯、乙苯)、颗粒物,经“水旋装置”处理后,由密闭室体收集输送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PN1排放。 喷漆烘干废气G6,主要污染物为VOCs(含甲苯、二甲苯、乙苯),连同水性喷漆烘干燃烧废气G10,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一同经密闭室体收集输送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PN1排放。 喷塑固化废气G8,主要污染物为VOCs,连同喷塑固化燃烧废气G11,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一同经密闭室体收集输送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PN1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PN1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8.3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2×10-1kg/h,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38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8×10-2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2×10-1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VOCs:50mg/m3、2.0kg/h,甲苯:5.0mg/m3、0.6kg/h,二甲苯:15mg/m3、0.8kg/h,);林格曼黑度<1,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1级); |
达标 |
| 2 |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抛丸粉尘G1,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PN2排放。BU |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PN2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0mg/m3,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达标 |
| 3 |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喷塑粉尘G7,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PN3排放。 打磨粉尘G4,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密闭室体收集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PN3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PN3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3mg/m3,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达标 |
| 4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 |
电泳热水炉燃烧废气G13,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经“低氮燃烧”后,经排气筒PN4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PN4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林格曼黑度<1,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 |
达标 |
| 5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 |
硅烷化热水炉燃烧废气G14,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经“低氮燃烧”后,经排气筒PN5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PN5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林格曼黑度<1,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 |
达标 |
| 6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 |
油性喷漆烘干燃烧废气G12,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经“低氮燃烧”后,经排气筒PN6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PN6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林格曼黑度<1,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 |
达标 |
| 7 |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甲苯、二甲苯、 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监控点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VOCs(含甲苯、二甲苯、乙苯)、颗粒物等,经车间加强密闭,厂区加强绿化后,无组织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1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VOCs最大浓度为1.29mg/m3,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限值要求(VOCs:2.0mg/m3、甲苯:0.2mg/m3、二甲苯:0.2mg/m3)。 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最大浓度值为1.64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最大浓度值为1.9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