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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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其它企业标准限值,总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向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飞云江。 |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检测项目中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其它企业标准限值,总氮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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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脉冲布袋除尘 | 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标准限值,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 熔化、铸造、落砂、覆膜砂、制芯废气上方设施集气罩收集,抛丸粉尘密闭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米。 | 项目熔化、铸造、落砂、覆膜砂、制芯、抛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颗粒物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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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 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落实减振降噪措施;妥善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置生产区域,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等降噪 | 其两天昼间、夜间监测结果中厂界西北侧、厂界东北侧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 达标 |
2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4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 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落实减振降噪措施;妥善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置生产区域,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等降噪 | 厂界东南侧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4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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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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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不作为固废管理;制芯等集尘、废砂、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委托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熔化铸造集尘、炉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已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仓库。 | 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不作为固废管理;制芯等集尘、废砂、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委托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熔化铸造集尘、炉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已委托浙江红狮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转运处置,已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仓库。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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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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