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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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较严值排入市政管网 |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截污管网,通过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标排放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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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Q-001,污染物种类:总VOCs、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 、NMHC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以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达标 | 达标 |
2 | FQ-002,污染物种类:总VOCs、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 、NMHC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以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达标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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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 | 达标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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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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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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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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