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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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废水调节池 | 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 已建设 | 正常 | 达标 |
2 | 化粪池 | 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 已建设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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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排气筒活性炭吸附装置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正常 | 达标 |
2 | 2#排气筒活性炭吸附装置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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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购置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门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建设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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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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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检测废液(灭活后)、检测废弃物(灭活后)、废培养基(灭活后)、废弃药物、质检区废高效过滤器(灭活后)、废含汞荧光灯管、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过滤器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要求设置环保标志牌,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采用不同大小和材质的容器安全包装;按照危险废物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并在包装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识;设置防雨、防火、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设施,确保运输过程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过滤器、检测废液、检测废弃物、废培养基、废弃药物、质检区废高效过滤器、废含汞荧光灯管、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检测废液、检测废弃物、废培养基、废弃药物、质检区废高效过滤器、废含汞荧光灯管、废活性炭等为危险废物,委托威立雅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过滤器等为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泰州市融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危废仓库均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监控设施及环保标志标识,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暂存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2#排气筒排放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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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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