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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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废水排外 |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目前威远二号污水处理厂尚未运营,近期经污水管网进入化粪池,由天坡物流园吸粪车定期运至长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不需要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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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滤简除尘器及UV光氧活性炭一体化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艺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 | 已将混料、挤出及震动切粒工序设置于密闭厂房内,通过引风机负压收集生产废气,经滤简除尘器及UV光氧活性炭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对有组织排放口DA001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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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生产设施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分散布局,并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 | 在厂房四周厂界外设置监测点,监测2天,昼夜各一次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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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密闭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 危废暂存间已设置重点防渗措施,生产车间涂刷防渗漆,其他区域设置地面硬化,与评估意见要求一致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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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定期清理收尘,密闭生产车间地面定期清扫,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编织袋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或外售回收站。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要求进行建设,危废间地面和裙脚采用“混凝土基础层+2mmHDPE+混凝上保护层+环氧防腐涂料”防渗,废机油及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 生活垃圾设置专用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不外排。项目除尘器滤筒定期清掏,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编织袋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或外售回收站,不外排。设置防雨防渗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活性炭、UV废灯管及废机油等危废。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危废定期交由贵州浩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GZ52127)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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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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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及废活性炭泄漏,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日常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 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内设置围堰,可以避免废机油及废活性炭泄漏,并设置应急物资库及应急小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发布,并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为522700-2024-322-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