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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河干流瓜州县三道沟村至七道沟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甘肃省 - 酒泉市 - 瓜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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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761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席亮 法人 安环部 联系方式未公开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疏勒河干流瓜州县三道沟村至七道沟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项目类别:
N水利_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N76水利管理业 - N761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项目地址:
项目总投资:
1945 万
项目环保投资:
91.6 万
环评审批编号:
酒瓜环审〔2023〕29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3-11-02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8-27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9-25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20902MA72HBNL2X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29100229919_工作组验收意见-疏勒河干流瓜州县三道沟村至七道沟村段河道治理工程.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29100229999_疏勒河干流瓜州县三道沟村至七道沟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环保验收.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827ZNpwX
竣工日期:
2024-06-01
营业单位代码:
12622126325337816L
营业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127
行业名称:
防洪除涝工程
最终行业代码:
N7610
最终行业名称:
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施工营地附近设置移动旱厕,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 生活污水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施工营地附近设置移动旱厕,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防风抑尘 ①土方堆存及管理 临时堆土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表层进行洒水;遇大风天气,使用篷布进行苫盖。 ②材料暂存及防护 各类建筑材料均为外购成品,根据施工进度进行购买,不在施工现场大量堆存。物料存放要求专人负责,砂石料由车辆运至施工场地后,暂存于项目占地范围内,使用完之前料堆采用篷布苫盖。施工结束后对剩余物料进行清运,材料堆放场地清理平整压实。 ③土方开挖要及时回填、夯实,避免大规模开挖,长时间暴露;严禁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易起尘的施工作业。 ④运输土方和建筑材料过程中要求采用挡板和篷布遮盖,车辆不应装载过满,以避免在运输途中震动洒落。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路线。 (3)禁止车辆超载,车速控制在20km/h以内。 (4)保持施工道路清洁。 (5)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 (6)运输车辆的防尘措施 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洗车槽,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并在洗车槽旁设置一个3m3与洗车槽相通的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出入口必须设置使用洗车设施,出工地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7)建设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8)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其他显著位置设置施工公告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以及举报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①建设施工产生的车辆扬尘和机械扬尘,采取洒水抑尘;②对离开工地的运输车,安装冲洗车轮的冲洗装置;③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进行密封运输;④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⑤堆料加盖篷布。 /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 /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期间无废弃的土石方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 施工期间无废弃的土石方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1 临时占地保护措施 (1)施工时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乱扔垃圾等。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尽量保护周围植被,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在施工控制范围边界插红旗以标示,并将不跨界施工条款及相应的惩罚措施写入施工合同,严重违规的可以取消其施工资格。建材堆放场等临时用地范围之内,减少临时用地征地数量。 (3)对于临时占地,工程结束后及时平整。 (4)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要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进行作业,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 (5)建筑材料堆放场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垃圾清理、坑凹回填整治。 (6)填筑砂石料开采过程的生态环保措施 工程中堤身所需的填筑材料,首先采用堤基开挖的砂砾料,不足部分可结合河道整治,在河道内设计允许部位就近开挖砂卵砾料。河道整治不得影响防洪堤基础,且不得改变河道行水方向,在采砂后,需对采砂区域进行平整,不得形成坑穴及堆积物,再次造成河道淤积。 (7)在湿地内施工时,对表土剥离进行保存,用于后期临时扰动土地植被恢复使用,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界限,严禁私自扩大扰动范围,及越界施工,严格保护湿地生态系统。 1.2 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 (1)施工组织要合理安排,尽量避免大面积开挖、暴露,应分段快速实施。 (2)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植物资源的宣传教育。 (3)在施工场地设置动物保护警示牌;在施工区标桩划界。 (4)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建构筑物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 (5)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检查,避免遗留垃圾。 (6)建成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对临时占地及时实施土地整治。 (7)根据施工设计资料,防洪堤堤顶宽3m,为夯填砂砾石,压实度较好,施工结束后,可直接作为堤巡检道路使用,不再单独设置巡检道路。定期对防洪堤进行巡检,对破损处定期维修,减轻防洪堤损毁导致的行洪安全。 1.3 湿地保护措施 工程在施工期采取对使用湿地设置占补平衡方案,瓜州县水利事务中心设置重建湿地。 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未侵占规划外土地,建成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压实,划定了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未对周围动、植物造成影响。瓜州县水利事务中心按照“占补平衡”原则,设置重建湿地。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相关项目

瓜州县榆林河河道治理工程

甘肃省 - 酒泉市 - 瓜州县

瓜州县水利事务中心

行业:N761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地区:甘肃省 - 酒泉市 - 瓜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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