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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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区污水处理站 |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同时符合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的进水水质 | 项目废水全部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气浮机+混合池+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兼/好氧池+二沉池+气浮机)处理,处理后部分废水经厂区深度处理系统(砂滤罐+臭氧脱色+超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 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最高日均排放浓度或范围为pH 7.4~7.7,CODCr:101mg/L,BOD5:34.6mg/L,SS:48mg/L,氨氮:0.428mg/L,总磷:0.08mg/L,总氮:4.58mg/L,硫化物未检出,苯胺类未检出,车间总排口六价铬未检出,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同时符合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的进水水质(pH6~9,色度≤80倍,化学需氧量≤2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0mg/L,悬浮物≤100mg/L,氨氮≤20mg/L,总氮≤30mg/L,总磷≤1.5mg/L,硫化物≤0.5mg/L,苯胺类≤0.0mg/L,六价铬≤0.5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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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氮燃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 | 项目蒸化固色工序用热由市政集中供热管网及2台备用燃气锅炉提供,产生的天然气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燃气锅炉工序净化设备排气筒(DA001)出口颗粒物折算浓度为2.6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值为17mg/m3,烟气黑度<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50mg/m3,烟气黑度≤1级)。 | 达标 |
2 | 白布定型、烫光废气治理设施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工业炉窑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 | 白布定型工序两条生产线安装1套高压静电油烟净化设备,项目烫光工序废气采用3套高压静电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处理,白布定型、烫光工序一同经1套多层多级纳米微泡洗涤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经监测,白布定型、烫光工序净化设备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折算浓度为2.6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为7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34mg/m3,烟气黑度<1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工业炉窑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烟气黑度≤1级)。白布定型、烫光工序净化设备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为5.0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非甲烷总烃≤80mg/m3)。 | 达标 |
3 | 花布定型废气治理设施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工业炉窑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 | 花布烘干定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以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等。一期技改工程实施后原有花布定型设备保留,花布定型车间2条生产线安装2套高压静电油烟净化设备,产生的烘干定型废气分别经2根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 经检测,花布烘干定型工序净化设备排气筒出口(DA004)颗粒物折算浓度为19.5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39mg/m3,烟气黑度<1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工业炉窑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烟气黑度≤1级)。花布烘干定型工序净化设备排气筒出口(DA004)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为4.17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非甲烷总烃≤80mg/m3) | 达标 |
4 |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治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项目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恶臭气体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1套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经监测,污水处理站净化设备排气筒出口氨平均排放速率为2.6×10-3kg/h,硫化氢平均排放速率为3.2×10-4kg/h,臭气浓度平均值为741,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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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了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室外风机设置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两天昼间噪声检测值为52dB(A)~5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6dB(A)~47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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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车间、2#车间、1#车间染料库房、初期雨水收集池、消防水池采取“三合土+土工膜+水泥”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7cm/s;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及管沟采取“三合土+土工膜+水泥+环氧树脂”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10cm/s;成品库房、宿舍楼、办公楼、零件库等采取一般水泥地面硬化 | 已落实,厂区、办公室及车间已经水泥硬化,重点防渗渠、一般防渗区已按要求防渗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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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严格分类储存及处置。所有危险废物按照规范要求暂存于危废间内,并按程序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按一般固废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资质单位外委处置;其他固体废物按照要求全部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一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修补、烫剪等工序产生边角料,检验工序产生残次品,除尘装置收集的除尘纤维,原辅料包装产生废包装材料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边角料、残次品、除尘纤维经收集后外售,污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未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由厂家定期回收。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可做到日产日清,治理措施可行,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有或沾染有毒危险废物的包装内衬和废包装桶、废油、废水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企业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1座全封闭危废临时暂储间,危废间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并建立了危废转运台帐。危废间门口张贴危险警示标志,采取“双人双锁”措施;危废间地面采用水泥进行硬化处理,表面喷涂2mm厚环氧地坪漆,渗透系数≤10-10cm/s。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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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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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方式,厂区设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 | 已按照环评及审批要求建设:一期项目厂区采取雨污分流方式,厂区建设了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