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浓水纳管排放,清洗废水、水浴废水和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 | 监测日:总排口pH值为7.3~7.7、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值为122mg/L、氨氮最大浓度值为4.63mg/L、悬浮物最大浓度值为28mg/L、总磷最大浓度值为2.37mg/L、总氮最大浓度值为7.44mg/L、石油类最大浓度值为0.6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值为23.1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碱喷淋、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222无机前处理实验室废气经碱喷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03有机前处理室、206超声室、215FCM处理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07GC室、208HPLC室、209洗涤房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燃烧室、218ICP室、221光谱室废气经碱喷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16高温室废气经碱喷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监测日:DA001出口氨最大排放浓度为3.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64×10-2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8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43×10-2kg/h。DA002出口氨最大排放浓度为3.0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47×10-2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5.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58×10-2kg/h。DA003出口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9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85×10-3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5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00×10-2kg/h。DA004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15×10-2kg/h。DA005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5.6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03×10-2kg/h。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0,氨最大浓度为0.17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294μ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38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46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本项目优化了厂区布局,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监测日:昼间厂界四侧噪声监测范围为50~54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项目生活垃圾等一般废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实验室废物、过期试剂等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验室废液、废包装瓶、废试剂、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委托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妥善处置;废样品委托一般固废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保部门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污染事故防范制度,加强敏感物料储存、使用过程的风险防范,落实好相关的应急措施。 | 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30481-2024-032-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