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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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BR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绿化用水标准 |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m3/d,全部进入M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中COD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mg/L、BOD5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2mg/L、NH3-N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58mg/L、S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mg/L、TD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17mg/L、pH在7.2~7.5,pH、BOD5、NH3-N和TDS排放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绿化用水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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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除尘器、脱硫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标准限值 | 每2台煅烧炉配备1套布袋除尘器,共2套,煅烧炉废气经余热回收后引至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工序置于全封闭生产车间内,车间内采取硬化措施,筛分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且破碎工序新增2套、包装工序新增1套布袋除尘器一并引至排气筒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无组织废气(1#~4#)颗粒物检测浓度在0.417mg/m3~0.497g/m3,二氧化硫检测浓度在0.007mg/m3~0.017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本项目有组织废气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在22.4mg/m3~26.3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在17mg/m3~2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137mg/m3~178mg/m3,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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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封闭厂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设置限速和禁止鸣笛标准,加强设备养护等措施 |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1#-4#)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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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车间全部进行硬化,厂区内除绿化外,无裸露地表。 | 厂区已全部采取硬化,满足生产需求,厂区内除绿化外,无裸露地表 | |
2 |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尘、脱硫塔产生的脱硫渣,布袋除尘器收尘返回生产车间回用;脱硫渣全部作为建材外售。 | 本次验收实际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尘、脱硫塔产生的脱硫渣,布袋除尘器收尘返回生产车间回用;脱硫渣全部作为建材外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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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尘、脱硫塔产生的脱硫渣,布袋除尘器收尘返回生产车间回用;脱硫渣全部作为建材外售。 | 本次验收实际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尘、脱硫塔产生的脱硫渣,布袋除尘器收尘返回生产车间回用;脱硫渣全部作为建材外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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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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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应急救援指挥场所,建筑面积60m2,并配套安装应急救援指挥设备。 | 建设应急救援指挥场所,建筑面积60m2,并配套安装应急救援指挥设备。 | 已落实 |